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(评定分离)定标候选人公示
发布日期:2023-02-13 浏览次数:2554
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2月11日完成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
采购方式:公开询比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3年2月2日
开标日期:2023年2月10日
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(评定分离)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,按单位名称汉字笔画排序):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柏癸建设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壹佰捌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玖元零柒分(¥31847189.07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拓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零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捌元肆角陆分(¥30736968.46 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永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零柒拾万零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(¥30706666.66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否决响应情况:无。
采购人名称: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9F/10F
联系人: 陈工
联系方式:18268495766
公示期: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919室,联系电话:13505511283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经工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3日
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2月11日完成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
采购方式:公开询比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3年2月2日
开标日期:2023年2月10日
天门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劳务(评定分离)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,按单位名称汉字笔画排序):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柏癸建设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壹佰捌拾肆万柒仟壹佰捌拾玖元零柒分(¥31847189.07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拓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零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捌元肆角陆分(¥30736968.46 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定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永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叁仟零柒拾万零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(¥30706666.66元)
质量要求:合格
安全文明要求:无安全责任事故
工期:12个月
否决响应情况:无。
采购人名称: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9F/10F
联系人: 陈工
联系方式:18268495766
公示期: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919室,联系电话:13505511283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经工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3日